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嘉義機務段辦事細則 第4條 法規: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嘉義機務段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4條 經指派擔任運轉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辦理動力車運轉工作。二、乘務員管理考核與運用。三、辦理行車寄宿舍管理。四、行車事故調查與處理。五、行車設備維護管理。六、運轉副主任襄助運轉主任處理相關運轉業務。七、其他交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