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新竹機務段辦事細則 第11條 法規: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新竹機務段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11條 經指派擔任材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辦理物料之請領、採購、保管、送修、登記、監守、收發、整理清潔及料帳處理等。二、其他相關業務及交辦事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