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票務中心辦事細則 第4條 法規: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票務中心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4條 經指派擔任軟硬票印製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薄紙客、貨票據印製事項。二、各種表報、單據印製事項。三、各種優待及記帳票證印製事項。四、鐵路公報印製事項。五、名片式客票印製事項。六、其他交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