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工務段辦事細則 第12條 法規: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工務段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12條 經指派擔任道班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軌道及道岔現場維修養護。二、軌道材料整理。三、路線徒步巡查。四、平交道看守。五、路線環境清理。六、災害及事故搶修。七、其他交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