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機務段辦事細則 第11條 法規: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機務段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11條 經指派擔任機電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客貨車電氣裝置。二、集中供電設備維修。三、其他相關業務事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