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辦事細則 第21條 法規: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五章 附則 第21條 本局暨所屬機構各項業務權責劃分,依各該分層負責明細表辦理。本局分層負責明細表由局長核定後施行。所屬機構分層負責明細表由各該機構擬訂,報本局核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