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33條 法規: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本法規已於 2024-02-29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八章 公文處理 第33條 歸檔案件如需調閱時,應填寫調卷單,經主管核章後,向經管檔案人員調取;機密文件得由申請人親自調取,非其承辦業務,未經承辦單位主管同意者,不得調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