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處務規程 第45條 法規:交通部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七章 財務管理 第45條 本部年度預算之籌編、執行、控制,決算之編造,各項收支之管理,財務會計管理規制之擬議核辦,舉借債款之核議,各項債權債務之督導、清理、現金、票據、證券、銀行存款之查驗、費率之研議,營繕工程購置、定製、變賣財物之核議、財產汰舊換新、報廢、質押、交換贈與、保險之擬議、核辦等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章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