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等航空站各組職掌如下:
一、業務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第一類及第二類財產之產權取得、登記、使用管理及租賃。
(二)機場商店及廣告業務之管理及督導。
(三)輿情評論之建議、分析、研究、改善及查詢事件之處理。
(四)場站業務改進之研究擬議及推行。
(五)工作目標之擬訂、陳報及管理。
(六)年度施政計畫之研訂。
(七)場站管理單行規章之研訂及彙辦。
(八)空運動員作業。
(九)空運便利之協調、聯繫及建議。
(十)旅客服務及接待參觀。
(十一)停車場、播音室、電話總機及接待室之管理督導。
(十二)場站使用、服務及特許費各費之核計、通知、收繳及陳報。
(十三)各種工程之設計、測量、繪圖、估價施工、監督、發包、執照之取得、驗收及財產移交登錄。
(十四)場面設施之整潔檢查及維護修繕。
(十五)機場各單位申請興建建築物及有關設施之審查。
(十六)各種標誌之設計製作及管理。
(十七)電力、給水、衛生設備、空氣調節之供應管理及維護。
(十八)空橋、電訊、配電設施、電話總機、電視及廣播系統、照明設施、行李輸送系統、自動扶梯、自動門、噴水池、汙水處理廠、旅客運輸系統、飛航資訊顯示系統、閉路監視、中央監控、計時子母鐘及自動收費、電梯等設備之管理維護。
(十九)建築物消防安全業務。
(二十)環境美化及改善。
(二十一)工作車輛機具之使用管理維護。
(二十二)各項設備維護保養程序之擬訂及維護資料之彙集及編篡。
(二十三)交通管理及聯繫。
(二十四)場站使用之聯繫協調。
(二十五)客貨運量之統計轉報及營運發展之研究。
(二十六)旅客滯留航空器之糾紛協調處理。
(二十七)機場保安業務之協調、聯繫及綜合彙辦事項。
(二十八)境外移入傳染病及機場衛生防治事項。
(二十九)施工安全及工地管理。
(三十)其他交辦事項。
二、航務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協助辦理航空器飛航時應具備文書之查驗。
(二)飛航組員及地面作業人員酒精含量抽測。
(三)違反機場禁限建及其他影響飛航安全事項之查報及處置。
(四)特殊天氣之航務管理。
(五)航空器失事、航空器重大意外事件、航空器意外事件等飛航安全相關事件之緊急處理及查報。
(六)民用航空器夜間緊急任務目視飛航之放行管制。
(七)飛航公告之撰擬及發布。
(八)機場四週一定距離範圍內,禁養飛鴿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及防止飛鴿、鳥類、牲畜侵入事項之處理。
(九)航空噪音監測及防制設施經費補助業務。
(十)場面安全檢查及整潔維護。
(十一)停機坪之使用規劃及管制。
(十二)航空器場內維修及地面試車作業之管制。
(十三)航空器加油、抽油作業之安全督導及溢油之處理。
(十四)機場地面裝備機具、車輛、人員之管制及有關規章之擬訂。
(十五)機場消防搶救、救護策劃、消防設施之檢查、管理及督導。
(十六)消防隊各項業務之指揮及督導。
(十七)機場防颱及核化災毒氣之緊急救護作業。
(十八)民用航空器遭遇劫機、破壞或爆裂物恐嚇事件之配合處理。
(十九)通行證之核發及製證。
(二十)航空器飛航動態資料之記錄、簽證及放行。
(二十一)航空器不定期飛航之核准。
(二十二)全貨運航空器搭載人員之處理。
(二十三)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所屬航空器地面作業管制。
(二十四)定期班機延誤、回航、取消之查報。
(二十五)技降航空器之查報。
(二十六)軍機支援民航疏運旅客場內作業之處理。
(二十七)物件放行條之簽放。
(二十八)無線電頻率申請及管理。
(二十九)機場回饋金管理及執行。
(三十)其他交辦事項。
三、總務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印信典守。
(二)文書收發、繕校、稽催、檔案管理及文書資訊管理之推行。
(三)財物出納及現金、票據、有價證券之保管。
(四)薪餉製發、所得稅之扣繳及抵繳憑證之請領轉發。
(五)第三類至第五類財產登記、保管。
(六)航空站財產保險。
(七)員工宿舍之管理。
(八)公用物品之採購、保管及供應。
(九)辦公室佈置及勤務管理。
(十)技工、工友之僱用、管理考核及勞工保險。
(十一)公務交通車輛之調度管理及維護。
(十二)辦公處所之安全管理。
(十三)慶典集會之籌備。
(十四)公共關係、訪問、參觀及接待。
(十五)民用航空局會議紀錄之登錄分辦及追蹤。
(十六)本站會議之籌備、記錄、重要事項之登記分辦及追蹤。
(十七)圖書刊物之保管編撰及剪貼。
(十八)清潔維護及管理督導。
(十九)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二十)其他交辦事項。
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3條特等、甲等、乙等、丙等航空站分別設下列各組室:一、特等航空站設業務組、維護組、航務組、貨運組、企劃組、總務組、會計室、人…
- 第4條特等航空站各組職掌如下:一、業務組掌理下列事項:(一)第一類及第二類財產之產權取得、登記、使用管理及租賃。(二)航空公司…
- 第5條甲等航空站各組職掌如下:一、業務組掌理下列事項:(一)第一類及第二類財產之產權取得、登記、使用管理及租賃。(二)存棧業務…
- 第7條丙等航空站各組職掌如下:一、業務組掌理下列事項:(一)第一類及第二類財產之產權取得、登記、使用管理及租賃。(二)工作目標…
- 第8條丁等航空站職掌如下:一、協助辦理航空器飛航時應具備文書之查驗。二、飛航組員及地面作業人員酒精含量抽測。三、機場周圍禁限建…
- 第9條特等、甲等、乙等航空站會計室職掌如下:一、年度概算、預算、分配預算之籌劃及編擬。二、年度決算、半年結算之彙核及編製。三、…
- 第10條特等、甲等、乙等航空站人事室職掌如下:一、組織、編制及預算員額之擬辦。二、職員任免、銓敘、俸給、遷調、獎懲、待遇、退休、…
- 第11條特等、甲等、乙等航空站政風室職掌如下:一、政風法令之擬訂及宣導事項。二、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三、政風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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