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主管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輔導及獎勵辦法 第5條 法規:交通部主管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輔導及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5條 符合前條規定之事業機構及其成立之關係企業,向主管機關申請交通運輸管理、觀光旅遊管理、倉儲物流管理、創新研發、創新服務、經營管理、人才培訓、發展國際品牌、引進技術及主管機關所推動相關計畫等事項之輔導或補助時,主管機關得優先考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