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辦事細則 第41條 法規: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本法規已於 2023-11-23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八章 公文處理 第41條 最速件隨到隨辦,速件自收文日起不得超過三日;機密或首長親啟文件,應登記收文簿,原封分別呈送,不得擅自拆封;重要或緊急文件,先行呈核;會簽公文,應視同速件處理,重要或繁雜案件,其期限應專案核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