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組織條例 第6條 法規: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第6條 本所置課長二人,室主任一人,視察二人,專員十二人,稽查三人,課員五人,事務員一人,業務助理八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