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組織條例 第2條 法規: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第2條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以下簡稱本所)掌理下列事項:一、業務計劃、改進、督導、考核、品質檢查及成本查定。二、委銷、簽約、審核、倉儲及調配。三、其他有關餐旅之服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