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為辦理動力車及客貨車之檢車保養及動力車之駕駛、檢查、保養等事項得設下列各段、分段:
一、七堵、臺北、新竹、彰化、嘉義、高雄、花蓮機務段,樹林、宜蘭、臺東機務分段,機務段得視業務需要於轄區重要地點設分駐所、勞工安全衛生室。
二、七堵、臺北、彰化、高雄檢車段,高雄港檢車分段,檢車段得視業務需要於轄區重要地點設分駐所、勞工安全衛生室。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 第5條
第5條
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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