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組織條例 第7條 法規: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第7條 本局設人事室及會計室,各置主任一人,依法律規定,分別辦理人事、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前項各室所需工作人員,應就前條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