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工程分局掌理下列事項:一、國道之養護及興建。二、國道之交通管理及行車安全維護。三、國道通行費之徵收。四、國道路邊設施之營運管理。五、國道沿線環境之整理及維護。六、國道用地、房屋與其他財物備置、保管、運用及財物處理。七、國道職業安全衛生之管理事項。八、國道維護、管理之研究發展及運用。九、其他有關國道工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