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6條 法規:交通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本法規已於 2023-11-23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6條 本會視業務需要,舉行不定期委員會議,以主任委員為主席。主任委員因故未能出席時,由副主任委員或主任委員指定之委員代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