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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本局視業務需要,得設各級航空站、飛航服務總臺、民航人員訓練所等附屬機關。
前項附屬機關之組織,另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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