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組織通則 第2條 法規: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組織通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第2條 本局所屬航空站掌理下列事項:一、航空站之經營管理事項。二、航空站土地、設施及裝備之管理與維護事項。三、航空人員與航空器離、到場之查驗管理及地面勤務安全事項。四、機場災害、飛航安全事故之預防與搶救及緊急救護事項。五、機場動態監控及異常事件之處理事項。六、機場之噪音監測、防制及其經費之分配事項。七、其他有關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