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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所置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副所長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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