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 第16條 法規: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中小企業目 第16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二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