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開發公司設立營運管理辦法 第6條 法規:中小企業開發公司設立營運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中小企業目 第6條 開發公司違反第二條有關經營業務限制、第四條有關投資對象未經評估或經評估未具潛力或前條有關未於期限內報備之規定時,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通知限期改善或將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投資持有之股份轉讓。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