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用引擎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漁船用引擎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本法規已於 2025-12-04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10條 漁船新裝或換裝未經列入耗能合格機型之其他機型引擎供漁船使用者,依能源管理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處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