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 第2條 法規: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電源不足,指電能供應事業之供電容量、發電用能源不足或因安全維護、機組故障、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造成之供電能力不足。 本條定義的名詞 電源不足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