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3條 法規: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第23條 除太陽光電模組外,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之直流附屬設備,包括直流匯流箱、隔離設備、蓄電池、充電控制器、變流器及開關等之設置,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一、以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最大系統電壓為耐壓依據。二、依環境條件選用耐高溫、耐潮濕及抗紫外線之材料及設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