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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除太陽光電模組外,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之直流附屬設備,包括直流匯流箱、隔離設備、蓄電池、充電控制器、變流器及開關等之設置,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一、以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最大系統電壓為耐壓依據。
二、依環境條件選用耐高溫、耐潮濕及抗紫外線之材料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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