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使用說明書審查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法規:能源使用說明書審查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第2條 大型投資生產計畫之能源用戶(以下簡稱能源用戶),申請核准新設或擴建能源使用設施時,每件應繳納能源使用說明書審查費新臺幣八萬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