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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用戶配電場所設置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用戶配電場所因故須遷移時,用戶應自行於原供電範圍內另覓設置配電場所及通道之適當位置,經輸配電業評估無供電困難後,依本辦法相關規定重新設置配電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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