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採行先進國家相關標準認定辦法 第3條 法規: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採行先進國家相關標準認定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第3條 天然氣事業依前條先進國家標準所採購之輸儲設備,應取得相關證明文件;該文件於輸儲設備使用期間內,應妥為保存,以備主管機關查驗。前項輸儲設備之裝置、施工方式、檢測及其他安全事項亦應符合所採先進國家之標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