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100.08.01訂定) 第20條 法規: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100.08.01訂定)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三章 分離會計原則 › 第三節 資產分離原則 第20條 事業各項資產之歸屬,準用第十五條之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