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規模以上電業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7條 法規:一定規模以上電業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第7條 經股東會選任或依第八條由其他公司、政府或法人股東指派為獨立董事者,於任期中如有違反第三條或第四條之情形致應予解任時,不得變更其身分為非獨立董事;經股東會選任或依第八條由其他公司、政府或法人股東指派為非獨立董事者,於任期中亦不得逕行轉任為獨立董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