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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鹽務人事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37條

甄用考試分面試筆試及體格檢驗,(體格檢驗不及格者不得應筆試)升等考試,除筆試外,併應核計年終考績分數。
筆試科目分必試與選試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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