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第21條 法規: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第二章 進用 › 第二節 約聘人員及約僱人員 第21條 各機構應與約聘(僱)人員訂定契約,其內容如下:一、約聘(僱)期間。二、擔任之工作。三、約聘(僱)期間之報酬及給酬方式。四、業務內容及義務。五、約聘(僱)人員違背義務時應負之責任及解聘(僱)之原因。六、其他必要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