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營事業管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國營事業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斟酌實際需要,設置總管理機構以管理之:一、性質相同之事業。
二、事務密切關聯之事業。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