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參與經建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13條 法規:民間參與經建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事業目 第13條 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終止接管營運時,接管人應就接管營運事項進行清算,並將接管營運事項相關資料,移交民間機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