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5條 法規: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一章 總則 第5條 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加油站之站名不得重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