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泉標準 第3條 法規:溫泉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3條 本標準之冷水,指地下自然湧出或人為抽取之泉溫小於攝氏三十度且其游離二氧化碳為五百(mg/L)以上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