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川管理辦法 第3條 法規:河川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一章 總則 第3條 本辦法所稱河川管理,指下列事項:一、河川治理計畫之規劃、設計、施工。二、河川區域之劃定與變更。三、土石可採區之劃定。四、河川環境管理計畫之訂定。五、河防建造物之管理。六、河川之巡防與違法危害河防事件之取締及處分。七、河川使用申請案件之受理、審核、許可、廢止、撤銷及使用費之徵收。八、治理計畫用地之取得。九、防汛、搶險、搶修。十、其他有關河川管理行政事務。 本條定義的名詞 河川管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