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6條 法規:旱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6條 旱災災害救助以現金方式給付;其核發基準如下:一、農田:以半公畝為單位,每半公畝發給新臺幣一百二十五元,未達半公畝者不予計算。二、魚塭:以半公畝為單位,每半公畝發給新臺幣一百六十元,未達半公畝者不予計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