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法 第111條 法規:自來水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相關法規 自來水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八章 附則 第111條 本法施行前已經營之自來水事業,與本法之規定不符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一年內依本法之規定辦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