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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埋設於地下之用戶管線,與排水或污水管溝渠之水平距離不得小於三十公分,並須以未經掘動或壓實之泥土隔離之;其與排水溝或污水管相交者,應在排水溝或污水管之頂上或溝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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