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72條 法規: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四章 淨水設施 第72條 高速膠凝沉澱池之規定如下:一、處理原水濁度之最高值以不超過三千濁度單位為原則,超過者應預先處理。二、各池之處理水量應儘量維持一定。三、池數之決定應考慮清除或故障時不影響淨水處理。四、池面應設具有堰或孔口之出水槽,使原水在池內均勻分布。五、應設有連續或自動操作之排泥設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