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自來水工程設施之配置,應就下列事項檢討比較後選定最佳方案:一、適合地勢。二、建設及管理均安全而容易。三、建設費及維持管理費便宜。四、有利於都市將來之發展,並與都市計畫相配合。五、取水、淨水、配水等各項設備之位置,須適合於發揮各該設備之機能。六、對地震、颱風、洪水等災害具有高度之安全性。七、與原有設備能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