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103條 法規: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七章 儀表控制設施 第103條 過濾設備之儀表控制規定如下:一、應以能達成濾池之最佳操作及處理效果為目標。二、過濾池之濾量或濾率控制應確實,並應能隨時控制全部濾水量為原則。三、快濾池之自動洗砂操作,應確實發揮其功能,並與其他有關部分之操作相互配合。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