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101條 法規: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七章 儀表控制設施 第101條 設施管理所必要之各種物理量(水量、水位、水壓、濁度及制水閥開度等),及化學量(酸鹼值、鹼度、硬度及有效氯等),應按其重要性予以監控,並將其結果作為整體合理有效之操作管理依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