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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來水工程使用土地爭議補償裁量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準則之補償費包括下列各款:一、埋設管渠或其他設備應支付之土地補償費。
二、埋設管渠或其他設備應支付之地上物補償費。
三、因工程需要臨時使用或因設置臨時取水工程需要,所需支付之臨時使用土地之費用。
四、因工程需要臨時使用或因設置臨時取水工程需要,所需支付之臨時使用之地上物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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