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災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9條 法規:水災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9條 淹水潛勢圖應由製作機關每五年檢討一次;其間如遇有重大變更,得隨時更新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