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災受災地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10條 法規:水災受災地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10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