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49條 法規:水利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相關法規 水利法母法 第六章 水之蓄洩 第49條 本法第六十九條之一所稱可能被淹沒之土地,指水庫設計最高洪水位與其迴水所及蓄水域、水庫相關重要設施之土地與水面及必要之保護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