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業務委託辦法 第7條 法規: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業務委託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第7條 受託機關(構)應持續參與國際比對及活動,並履行國際度量衡委員會相互認可協定之相關要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